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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种典型存货取得成本的计量

  • 来源:本站原创
  • 时间:2024/7/31 15:43:19

存货可以通过各种方式取得,但是比较典型的有三种:(1)外购存货;(2)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3)自行生产的存货。不同的取得方式,其包含的成本内容各不相同,但存货初始成本计量的基本原理是类似的,即在存货达到可使用状态(也就是验收合格并入库,随时可以使用的状态)前所发生的各种必要支出。

(1)外购存货的成本主要包含:①购买价款;②相关税费(进口关税、消费税、资源税、不能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等);③运输费;④入库前的仓储费用;⑤包装费;⑥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⑦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等。

例题1:甲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30万公斤,每公斤10元,价款万元,增值税39万元,发生运输费10万元,增值税0.9万元,保险费2万元,运输途中合理损耗0.1万公斤,求相关税务处理。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9

贷:银行存款.9

解读:原材料外购,其成本=(买价)+10(运输费)+2(保险费)=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39(原材料买价产生的)+0.9(运输费产生的)=39.9万元,共支付银行存款=(买价)+39(买价相关增值税)+10(运输费)+0.9(运输费相关增值税)+2(保险费)=.9万元。特别注意的是,在整个处理过程中,好像没有涉及到合理损耗0.1万公斤的事情?的确如此,因为是合理损耗,所以对账务处理没有影响,在原材料的初始入账成本计量中,不去减少这部分损耗的价值就可以了,不减少就相当于包含了这部分合理损耗原材料的价值,这点需要特别注意。当然,尽管合理损耗对原材料总成本没有影响,但是对原材料单位成本是有影响的,毕竟原材料实际数量减少,总成本不变,则单位成本增加。

(2)委托外单位加工存货的成本主要包含:①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成本;②加工费;③往返运杂费等。

消费税不一定计入存货成本的内容,分以下两种情况进行处理:①支付的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不计入存货成本,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②支付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或用于继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委托加工环节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例题2:甲委托乙加工一批原材料,其成本万元,支付加工费30万元,增值税3.9万元,往返运杂费10万元,消费税20万元,存货加工完成后,甲收回继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求相关账务处理。

①发出原材料委托加工: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②支付加工费及相应的增值税:

借:委托加工物资3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

贷:银行存款33.9

③支付往返运杂费10万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10

贷:银行存款10

解读:支付的往返运杂费也是使委托加工存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验收入库,做好使用的准备)前的一种必要代价,所以记入委托加工存货的成本中。

④支付消费税20万元:

借:委托加工物资20

贷:银行存款20

解读:由于支付加工产品的消费税后,甲公司收回后继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所以在加工环节支付的消费税(受托方代收代缴),需要记入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中。

⑤加工完毕收回加工物资,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解读:委托加工物资验收入库后,因为还需要继续加工,属于下一个加工环节的原材料,所以归集到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万元(①+②30+③10+④20=)全部结转到“原材料”科目中。

例题3:甲委托乙加工一批原材料,其成本万元,支付加工费30万元,增值税3.9万元,往返运杂费10万元,消费税20万元,存货加工完成后,甲收回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求相关账务处理。

①发出原材料委托加工: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②支付加工费及相应的增值税,运杂费,消费税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9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20

贷:银行存款63.9

解读:由于本题中,甲收回委托加工物资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根据规定,在委托加工环节甲承担的消费税可以抵扣(税法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重复征收消费税),既然如此,与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账务处理类似,甲在委托加工环节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委托加工物资=30(加工费)+10(往返运杂费)=40万元。

③委托加工完毕收回加工物资,验收入库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解读:委托加工物资验收入库后,因为还需要继续加工,属于下一个加工环节的原材料,所以归集到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万元(①+②40=)全部结转到“原材料”科目中。相比上一题,由于消费税20万元没有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中,所以相比上一题万元的成本要少20万元。

(3)自行生产的存货

自行生产的存货的初始成本包括生产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直接人工和按照一定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一般有如下3个步骤:

①生产产品耗费的直接材料、直接人工计入“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

解读:自行生产产品(半成品或者库存商品)需要花费一定的代价,表现为耗费原材料或者人工成本,耗费的代价(物力和人力)记入“原材料”或者“应付职工薪酬”的贷方,在完工前这些耗费的直接代价计入“生产成本”科目中。

②生产车间其他耗用材料(生产车间管理人员的工资、生产车间固定资产折旧费),没有构成产品实体的间接费用,计入制造费用借方,期末再分配计入产品成本中(分配制造费用)。

借:制造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累计折旧等

解读:耗费的资源是间接费用时,先计入“制造费用”科目中,期末或者完工时再结转到“生产成本”科目中,结转时,做如下会计分录: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③自建的产品完工验收入库: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解读:产品完工后,把在“生产成本”中归集的完工产品成本结转到“库存商品”科目中,如果是为生产另一种产品的半成品,则转入“原材料”科目中。




本文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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